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因工作需要,经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批准,宿迁市公安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特警辅警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8名男性巡特警辅警。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4. 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高不低于175CM;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 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 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 退役士兵;
3. 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 有政法单位、基层社区和文秘、宣传等岗位工作经历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及退伍证明、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征信报告,到宿迁市公安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分局园区派出所接处警大厅(苏宿园区栖霞山路11号)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4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报名联系人:朱警官,15150752588。
(三)资格审查。报考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宿迁市公安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期间,由宿迁市公安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分局安排专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报名信息中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并确保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笔试。由宿迁市公安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分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务员考核体测标准执行。
(六)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七)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迁市公安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分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九)录用。最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录工作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录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录过程中,凡是应聘者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录资格。
本简章由宿迁市公安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分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27-84352808
宿迁市公安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