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失信行为,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委托宿迁智通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登陆报名网站,按照要求完成报名。
报名网址: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初审时间:2023年4月15日09:00—4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5日09:00—4月26日17: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4月27日09:00-4月28日18: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请通过电脑端打印《准考证》。
注:(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诚信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2)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不得再做任何修改。请考生自主确认交费意向,交费之后不再办理退款事宜。考生缴纳报名费用100元。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
(3)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由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6)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9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写作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考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之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
2.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3.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5.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6.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7.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8.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体检人选名单公布。体检工作由宿迁智通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示5天。
注: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期间,对工作不胜任、违规违纪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八)待遇
招聘人员性质为临聘员工,薪资参照宿城区临聘用人员标准,缴纳五险,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说明
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政策咨询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03002
2、报名审核咨询电话:0527-88288006
3、监督举报电话:0527-80903001
本简章解释权归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