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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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事业编制!宿迁日报社招聘、选调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

正式事业编制!宿迁日报社招聘、选调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

文章来源:宿迁招聘网
2021-11-23
1434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特定岗位面向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2021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和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7.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0.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网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qhrss.suqian.gov.cn/。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宿迁日报社负责组织实施。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1月25日9:00-11月30日16:00。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在网上报名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5)。

2.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1月25日9:00-11月30日16:00。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宿迁日报社联系。

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25日9:00-12月1日16:00。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迁日报社陈述申辩。

3.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21年11月25日9:00-12月1日17:30。

4.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宿迁日报社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9∶00—12∶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15日9:00—12月17日16∶00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5)。

(三)笔试

笔试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12月18日9:00-11:30(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确定。对于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达不到1:6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须达到60分为合格。

3.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1.排名成绩合成。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排名成绩按下列规则计算:

(1)笔试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

(2)笔试+技能测试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X40%+技能测试成绩X60%。

2.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根据考生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3.资格复审。考生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由宿迁日报社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公开招聘岗位

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②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2)递补规则。经现场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3)面试缴费。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4)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宿迁日报社将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报宿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面试人选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4.面试。面试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合成。合成规则如下:

①笔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②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X30%+技能测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30%。

(4)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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