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有关单位项目建设需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熟悉工程管理、招投标政策及相关政策法规;
3.精通管理,具有对工程项目各项业务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协调能力;
4.具有能够适应岗位的良好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2.项目管理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建设的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8月8日以后出生,仅限男性);
3.不存在与拟任职务有明显利益冲突,或明显分散其在本岗位履职时间和精力的情形;
4.项目管理人员应取得建筑、市政、机电类二级建造师或中级以上相关职称;
5.工作经历认定,以合法有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人社部门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为准;
6.通过面试后能够按要求随时到岗履职,能适应加班;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应聘者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初面、资格复审、复面、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流程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8月8日9:00-8月14日17:30。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42,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2.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8日9:00- 8月15日17:30。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联系(0527—84333309)。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8月8日9:00- 8月15日17:30。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联系。
3.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23年8月8日9:00-8月16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左右)和选报岗位。
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经开区人力资源公司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初面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初面。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系统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初面
初面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成绩不低于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初面成绩可通过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查询。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简章、《岗位简介表》中所列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
(1)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工作经历证明(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报名时在职、资格复审时已辞职的人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简章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资格复审时,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经审核,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五)复面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进入复面人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复面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
总成绩合成:总成绩=复面成绩(初面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复面人员依据)。
(六)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复面成绩;复面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合同二年一签。工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月发放。
拟聘用人员薪酬采用年薪制,年薪11万,具体标准参照市场价格和应聘者近年来的薪酬商定(含五险一金)。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27-8433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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