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县安置后非本人原因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开发52个专门岗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我县安置后非本人原因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公开招聘专门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详见《2023年泗阳县公开招聘部分专门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符合岗位需求; 4.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经我县安置后非本人原因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 7.无违法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岗位、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公开选岗、体格检查、组织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2023年7月13日-7月14日)。符合条件的我县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在本人入伍时户籍所在地报名,其中洋河、郑楼、中扬、仓集、屠园5个乡镇原在我县安置后非本人原因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在众兴街道报名。 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场)退役军人服务站(附件2)。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转业证原件及相关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填写《2023年泗阳县公开招聘部分专门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须诚信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2.公开选岗。现场抽签决定选岗的先后顺序,并组织公开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3.体格检查。按照选岗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和聘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前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据抽签号依次替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有关要求 1.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2.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要依据法律规定向聘用人员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确保实际收入水平在扣除“五险一金”后不低于宿迁市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依法与专门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聘用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4.有关规定。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须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己聘用人员,自上岗之日起不再享受针对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的相关生活困难补助。 5.人员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职尽责,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停发工资、停缴社保,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公告由泗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7-85216003。 附件: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