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综合执法力量,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宿城区蔡集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在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蔡集镇户籍且熟悉本镇情况及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学历及年龄条件要求可适当放宽(退伍军人优先)。
(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一定的计算机、智能手机等操作技能。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胜任一线综合执法工作,能适应外勤、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失信记录。
(六)退伍军人,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本次招聘由宿城区蔡集镇组织实施,通过“宿迁手机台”、“e览宿城”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简章,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7日至7月7日09:00-18:00
2.报名地点
宿城区蔡集镇社会治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西侧),联系人:马建17305279508,固定电话:0527-80981014。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1)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蓝底二寸彩照3张;(2)填写《2023年宿迁市宿城区蔡集镇公开招聘执法辅助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核
由宿城区蔡集镇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验要有原单位证明。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公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岗位津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试用期满发放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日常考核+年底绩效,每月约40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可以递补。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单位根据招考报名条件和岗位简介表要求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宿迁市宿城区蔡集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27-80981014
监督举报电话:0527-80981021(宿迁市宿城区蔡集镇纪委)
宿迁市宿城区蔡集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