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湖滨新城发展集团成立于2016年6月,属宿迁市湖滨新城直属国有企业。集团下设综合管理办公室、投资开发部、工程管理部(质安部)和财务部,运营管理江苏新源水务有限公司、宿迁市湖滨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宿迁市湖滨新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市新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子公司。集团主营业务涉足自来水生产、污水处理、房地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施工等领域。根据业务需求,开展本次招聘工作。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失信行为,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纪人员。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湖滨新城发展集团官网(http://www.hbfzjt.com)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至2023年7月3日16:00。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7月3日17:00。3.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7月5日17:00。4.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5)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6)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集团将根据情况,决定实施资格复审直接进行面试或核消(减)招聘岗位。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6日9:00—7月7日18:00。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PC端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1.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周六(具体安排见准考证)。4.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迁湖滨新城发展集团官网。2.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原工作单位就业证明或社保证明,资格复审时无法提供的,个人应出具工作经历承诺书,在报到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4.资格复审考生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合格线为60分(没有笔试环节的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湖滨新城发展集团官网公布。根据总成线分数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宿迁湖滨新城发展集团官网公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考生为待业人员的,须提供档案托管单位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工作(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在体检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廉政鉴定书。对考察无异常情况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的与使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集团有科学的薪酬及福利制度,可保障每个员工的薪金待遇。“五险一金”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后,与在职员工享受同等待遇。1.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工委、区国资办及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27-84837110。2.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3.聘用后,将根据集团与子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与相应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宿迁智通人才开发有限公司0527-8828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