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管理工作需要,宿迁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专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23版)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6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无违纪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依次按照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环节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1日12:00。
2.报名方式:
考生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一并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2673316261@qq.com,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明、政治面貌证明、发表的相关文稿”等。压缩包以“宿迁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的格式命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材料延误影响报名审核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3.报名和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27-84252516
(二)资格复审
考生线上提交材料并通过初审的,须进行线下资格复审,时间、地址另行通知。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进行缴费,报名费用100元/人,完成缴费后,视为考生进入面试。未在指定时间完成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总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个人信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个人实绩等情况将纳入考察范围。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廉政鉴定书。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微信公众号【宿迁市人才集团】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和录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由宿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宿迁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相关部门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将对员工进行适岗评价和集体考核,评价和考核结果作为该员工转正依据。
录用前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招聘程序进行,接受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监督电话:0527-84355850
宿迁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