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具体见下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听党指挥,服从命令,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3.年龄、学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相关岗位报考条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适应夜班值守,不定时加班等需要; 4.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0,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男性身高在170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含)以上; 5.退伍军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凡有意应聘者,请在指定时间内,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及退伍证明、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信息采集表。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2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1、报考分局治安大队文职辅警报名点:湖滨新区分局门卫室。联系人:穆警官,电话:0527-84323138。 2、报考晓店派出所勤务辅警报名点:湖滨新区晓店派出所值班室。联系人:李警官,电话:0527-84323190。 3、报考井头派出所勤务辅警报名点:湖滨新区井头派出所值班室。联系人:张警官,电话:0527-84323173。 4、报考巡特警大队辅警报名点:湖滨新区软件园知新科技广场D1栋。联系人:赵警官,电话:0527-84323210。 (二)政审。按规定进行相关审查。 (三)体能测试。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男子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立定跳远;女子项目为:8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按照《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体能测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包括应知应会基础知识,计算机知识,法律法规等常识,对公安及辅警工作认识理解等,笔试总分100分。 (五)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六)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考察。对报名人员及直系亲属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前科进行审查。 (八)录用。最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5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管理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由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薪酬待遇按照《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分配办法》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录工作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录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录过程中,凡是应聘者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录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水警官,0527-84323100。 本简章由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