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5名城管辅助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4名,文秘岗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社会招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组织纪律观念;有一定的电脑、智能手机操作技能,能够使用办公软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23版)为准。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考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报名,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由本人书面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街道党群工作局203室(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229号)。 4、报名材料:《报名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及各类材料复印件不退);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考生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后期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主要考察工作态度、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原则上递补一次。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予以辞退。 (二)待遇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2800元/月,绩效400元/月,参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性质聘用人员进行年终考核,发放考核奖金。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本招聘简章由黄河街道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黄河街道党群工作局,0527-80970625 监督电话:黄河街道纪工委,0527-80970766
附件:应聘报名表
黄河街道党群工作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