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宿豫区青少年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聘用制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教育机构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财务、财会类专业、有会计从业经验者优先;3. 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青少年教育事业,热爱孩子,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4. 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具有团队合作意识;服从安排,执行力强;5.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1. 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到宿豫团区委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人:夏文泽,电话:0527-88032997。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照片一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有从业经验的需由相关单位出具从业证明。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11日。2. 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3. 体检考察。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计划聘用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4. 公示任职。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问题的,由宿豫区青少年宫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的由青少年宫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期2年(首次聘用含试用期),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待遇参照目前青少年宫工作人员平均待遇,按照规定交纳相关保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的,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报名初审结果、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拟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均会在宿豫区青少年宫微信官方平台予以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二)报考者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一旦发现伪造学历、相关资格证书、政审材料等现象,取消报考者应聘资格。(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