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执法协管员4名(男性)。
三、报考条件
1、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适应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失信记录。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宿豫区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D3途牛大厦一楼城管中队,联系电话:0527-81228199。联系人刘跃:18112761319。报名资料现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缴纳面试费100元。
注: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请佩戴好口罩,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
4、考试开考比例为1:3,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这个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面试
面试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电商园区城管中队参加面试,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根据面试总成绩确定后期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方为合格。
(三)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其他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由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含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报告)。考察未通过的,取消资格,并按照程序递补进入考察。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3天。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公示结束后,由宿迁市钟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派遣到电商园区城管中队,工作地点为电商园区辖区。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三年一聘。首次聘用含2个月试用期(有城管工作经验的除外),试用期基本工资2000元/月,考核工资500元/月。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岗位要求人员予以辞退。正式聘用人员基本工资2600元/月,考核工资1000元/月,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为被聘用人员缴纳五险。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八、本简章由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负责解释。
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