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宿城区区属国有企业,成立于2002年10月,注册资本2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为AA,总资产134亿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子公司财务管理岗3人、内审管理岗1人。本次招聘全程委托宿迁市新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失信行为;
3.认同企业文化,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履行员工义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部分要求按以下方式认定:
(1)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2)年龄计算,18周岁以上指2004年9月2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内指1981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至2022年9月28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辞退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被列为失信的人员或存在征信问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职位发布,通过以下渠道或方式对外公开发布: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其他可以宣传发布的有关媒体平台等。
2、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30日-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含周末和国庆节。
(2)报名地点: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南路82-31号(香榭里明珠商铺新桥企业管理),联系人:丁晶,联系电话:0527-82080066、84347789。
(3)因资格初审前置等原因,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方式报名,报名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可免费用)。
报名资格初审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写《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和相关报名材料等。
(4)报名结束后,如相关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要求,经研究后可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该职位或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同时进行公示相关信息。
3、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10月14日-10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领取地址: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南路82-31号(香榭里明珠商铺新桥企业管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时间: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内容为岗位和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
(4)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标明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以上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0月20日。
查询网址: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
4、资格复审及《面试准考证》领取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但高于1:3比例的,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低于1:3的,经研究后可取消该职位或核减招聘数量,同时进行公示相关信息。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10月21日-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资格复审地点: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南路82-31号(香榭里明珠商铺新桥企业管理),联系人:丁晶,联系电话:0527-82080066、84347789。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和相关个人资料(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前提供)。
(5)资格复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可免费用)及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过期将不予办理,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5、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面试时间: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
(6)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0月25日-10月28日登陆以下网站查询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
6、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2)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最终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因特殊情况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7、政审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
(2)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3)体检合格人员在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宿迁市新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考察,考察对象的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等纳入考察范围。
(4)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8、公示
(1)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9、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核)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核)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拟录用人员与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执行市区同类企业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并按照公司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健康体检、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疫情防控
1、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7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核酸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阴性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对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学习培训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慎重,谨防上当受骗!
七、本招聘简章由宿迁市新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业务咨询电话:0527-82080789、82080066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27- 80902004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举报邮箱:61833799@qq.com
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期间9:00-11:30,14:30-16:30。
附件:
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