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工作需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开财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责任感、事业心;能够熟练操作会计软件等办公软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6及以后出生)。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22版)(附件2)为准。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市开财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组织,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淮海技师学院西侧),联系电话:0527-84333305、84333308。
(4)报名材料:《报名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近期免冠蓝底彩色1寸照片1张(照片及各类材料复印件不退);考生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后期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考试费用: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审核收取考试费用100元/人,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2、资格审核方式
资格审核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0527—84333309)联系。
3、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则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面试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成绩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发布。
(四)考察
根据考生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上公布。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人选名单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公布。
体检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在考察、体检、公示、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招聘主管部门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放,工资参照宿迁市开财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正式人员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宿迁市开财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宿迁市开财会计服务有限公司0527-88858570
报名咨询电话:
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27-84333305、84333308
监督电话:0527-80368889
附件:
宿迁市开财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