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宿迁市宿豫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宿豫区教育局3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复审表1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3.学历证书。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符合职称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
7.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上述1—6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教育局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宿豫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并现金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三、递补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补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宿豫区教育局3楼会议室;
截止时间:2022年8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四、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遵守宿豫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疫情防控公告见附件3。
附件: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豫区教育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