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新发展阶段下环卫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增强环卫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和执行力,切实提升环卫工作服务水平,根据环卫处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2名临时用工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非一线管理人员
1、招聘人数:6人。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35周岁及以下。 3、专业及人数要求: (1)中文文秘类:2人; (2)计算机类:1人; (3)财务财会类:1人; (4)摄影或平面设计类:1人; (5)新闻传播学:1人。 4、岗位工资:2600元/月。 (二)非一线工作人员 1、招聘人数:8人(男性4人,女性4人)。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高中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男性50周岁及以下,女性45周岁及以下。 3、岗位需求及人数: (1)市场化考核办:4人(男性2人,女性2人); (2)分类办:2人(男性1人,女性1人); (3)河道办:2人(男性1人,女性1人)。 4、岗位工资:2400元/月。 (三)一线工作人员 1、招聘人数:8人(驾驶员2人 要求B2及以上驾驶证,修理工1人,其他一线工人5人)。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学历不限,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男性,55周岁及以下。 3、岗位需求及人数: (1)填埋场:驾驶员1人,一线工人3人; (2)处理中心:一线工人2人; (3)农运车队:驾驶员1人,修理工1人。 4、岗位工资: (1)驾驶员:3500元/月; (2)修理工:3000元/月; (3)其他一线工人:2500元/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由县环卫处组织实施。 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4日至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沭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301室(上海中路80号,联系电话:0527-83590189)。 (4)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 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等环节。 面试 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政审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作风修养、遵纪守法、社会表现等情况。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由环卫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人员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的工资由岗位工资、职称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等四项组成,其中:职称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参照《沭阳县环卫处临时用工人员增资方案》按其个人实际情况核定,并缴纳社会保险。 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本次聘用考试各环节时,须自备口罩并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招聘所有环节均须持“苏康码(绿码)”进场。考前需测量体温,体温正常(低于37.2度)方可进入考场。 2、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取消招聘资格。 3、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沭阳城管微信公众号、环卫处公示栏),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本简章由沭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