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见习书记员8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政治历史清白,自愿从事见习书记员工作;
(二)身体健康,体态端正,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斜视、色盲等;
(三)年龄在18-30周岁;
(四)学历学位要求: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个人信用报告记录不良等情形的;
5、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刑事犯罪;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录用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初审、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4)征信报告;
(5)其他相关的证件及复印件;
报名者在规定的工作日持报名材料到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531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报名者须佩戴口罩,持苏康码、防疫行程卡。如有特殊情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二)录用程序
1、考试。总分100分,考试分为技能考试和面试,各占50%。
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语速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体检。按综合成绩排名参加体检(参照江苏省新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进行递补。
4、政审。对报名人员及直系亲属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前科进行审查。
5、公示。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四、管理与待遇
1、一经录用,上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其中,应聘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录用手续;未能解除或者隐瞒实情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工资待遇与同等岗位相同。录用后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另实行工作绩效考核,享受绩效奖金。
3、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4、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按规定增加工龄工资,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5、经录用后,将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双方可视情况续签劳动合同。
6、在合同期内须报名参加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聘用制书记员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合同期满不再续签。
五、其他说明
被聘用者如需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被聘用者若违反法院有关规定、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或者违规、违纪的,我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罚直至辞退。
本招聘事宜由我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527-82960870。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