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降低扬尘污染,加强我区道路洒水降尘力度和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作业车辆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环卫作业车辆驾驶员3名,主要从事环卫车辆驾驶工作。
二、招聘要求
1、热爱环卫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2、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吃苦耐劳,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
4、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条件
1、男性,身高165cm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以后出生);
2、持有B2(货运驾驶)以上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
3、高中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或退役军人适当放宽并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宿豫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资格初审、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D1幢,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312室,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电话:0527-84468805,联系人:宋女士;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初审
由宿豫区城市管理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包括道路交通法规笔试和环卫车辆驾驶技能测试两部分:
1.笔试:主要考试内容为道路交通法规,总分值为30分,低于10分者不得进入之后环节。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驾驶技能测试:由宿豫区城市管理局和交巡警大队组织实施,包括场地考试和路考两部分,总分值为30分,低于10分者不得进入之后环节。参加驾驶技能测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驾驶证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技能测试中的笔试和驾驶技能测试分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40分,低于20分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豫区城市管理局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公示3天,公示后无问题者作为拟聘用人员。
在体检、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其他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考察公示结束后,由宿迁市钟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派遣到宿豫区城市管理局,工作地点为宿豫区辖区。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两年一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2000元/月,考核工资500元/月。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岗位要求人员予以辞退。正式聘用人员基本工资2600元/月,考核工资1000元/月,另每月有300元技术岗位工资,并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缴纳五险,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