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面向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13名。现制定方案如下: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概况
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始创于1985年,是一所由市政府投资兴办、市人社局主管的省重点公办技师学院。学院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产教融合项目基地、世界技能大赛汽车喷漆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600亩,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5亿元。拥有数控、机电、计算机、财会、汽车、机器人等专业实习实训设备7000余台(套),价值1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人,年社会培训2万余人次;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开设机电、数控、模具、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等32个专业,其中省级重点专业10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等)。
2020年和2021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在报名开始之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
4.志愿在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受到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4)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
(5)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市人社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和公示、体检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人社局网站和相关高校就业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考察标准、体检标准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宿迁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6月1日8:30-16:30,地点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崇师楼D区105室。报名考生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对照本次公告公布的岗位进行填报,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报名考生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1.报名表(一式两份);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3.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或《成绩表》;5.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2张。上述1-5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3)。
报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简介表》中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三)考试。考试由宿迁市人社局组织,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在资格复审后两日内通知到考生(详细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名成功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必要的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名成功人数没有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演课形式)。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笔试的内容: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公示。考察在考试结束后即组织实施,通过个别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需提前准备)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选为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并在学校就业信息平台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人员作为入围体检环节的人选。
(五)体检和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选,在宿迁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由宿迁市人社局决定不予录用。体检、聘用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工作,在考察环节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体检、聘用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六)聘后管理。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宿迁市人社部门备案,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1.政策咨询电话: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0527-80977815。监督电话: 0527-84359272、0527-84359053、0527-84359865。
2.责任分工。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宿迁市人社局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事前方案核准、事中过程监督、事后检查纠偏工作,接受举报投诉并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3.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至2004年6月1日期间出生)
4. 聘用的工资待遇按《宿迁市属公办学校备案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宿编办〔2019〕127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宿迁市人社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