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与社会管理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医学检验、卫生检验人员,派遣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医疗单位从事核酸检验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性别 | 不限 |
招聘人数 | 5人 |
年龄 | 3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 |
学历学位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要求 | 卫生检验、医学检验、医学检疫等相关专业 |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本人二寸照片2张、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 9 日至4月 1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楼办公室(三树新城生活广场2号楼,三树新城幼儿园西巷),应聘人员应填写《报名表》(可现场填写)。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同步进行; 5、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技能。如形不成竞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加分成绩,加分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需要继续留用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续签合同,继续派遣到委托单位工作。 在体检、公示、录用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资福利待遇 检验技士4500元/月,检验技师5000元/月,主管检验技师5500元/月,均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与社会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27-80517055 附件:报名登记表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与社会管理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